其实就是台湾的法规实在不够完善
改装排气管不能只是装上好看用的
法规:车辆安全检测基準
十二、机器脚踏车排气系统隔热防护装置1. 机器脚踏车排气系统隔热防护装置之适用型式及其範围认定原则:
1.1 车种代号相同。
1.2 厂牌及车辆型式系列相同。 2. 机器脚踏车排气系统隔热防护装置,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排气系统隔热防护装置之表面几何中心点、前后端相对消音器本体水平高度并距端缘三公分(容许範围0.五公分)处及装置固定点(若为内凹式构造,则取最接近之表面)等位置量测之温度应符合左列规定:
2.1 钢铁材质者:量测温度不得超过摄氏六十度。
2.2 树脂材质者:量测温度不得超过摄氏七十度。
3. 机器脚踏车排气系统于正常骑乘或停放状态,无碰触乘员或行人肢体情形者,得免本项隔热防护装置检测。
排气管上有特别设计因应台湾法规的防烫盖.
网友评论:我想只能自认倒楣了.......要怎样求偿都没用的....自己小心一点吧~
台湾法规实在不够完善!
而且很死!
很难改进!
换个想法!以后都是电动车的时代了!就没排气管可以烫人了!
像这样不合时宜或明显有漏洞的法条太多了
真的需要修正啊
其实这种事算民事诉讼 女方可以去告完全OK 能不能赢看法官
被烫伤是事实 你又不能证明他是故意去碰你排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