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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市公安局近日成功侦破了一起涉黑案件,该案件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已对他们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审理。涉案内容包括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多项严重违法行为。为了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潮阳市公安局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公开开庭审理,以向全社会展示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实际行动。在审理中,公安机关和法院代表团队精准地梳理了案情,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让犯罪嫌疑人无处遁形,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秩序树立了强有力的法律震慑。这一举措进一步彰显了潮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的决心和能力,也向全社会传递出了公平正义的信号。
10月14日上午,潮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青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串通投标罪、诈骗罪一案。该案是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涉黑犯罪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案件的审判标志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取得新的重大战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青及同案人洪某泉(于3月因病死亡)为牟取非法收入,于中和3月先后注册成立大某源酒业有限公司与大某源投资有限公司,吸收具有前科的被告人蔡某儿、洪某通、佘某昭、杨某春等人为股东及成员,对外以“大某源公司”名义有组织地实施高利放贷及暴力追债的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张某青还伙同同案人洪某泉实施串通投标活动,形成以被告人张某青、同案人洪某泉为首,被告人蔡某儿、洪某通、章某喜、庄某珊、佘某昭、杨某春、洪某钦、张某周、李某波、李某乐、洪某珠、庄某杭、吴某鑫、洪某城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层级架构明确,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通过高利放贷暴力催收、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已经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时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一带区域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
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庭审持续了两天,法院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15名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部分被告人亲属、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到庭旁听了庭审,潮阳区人民法院将另行择期宣判。
整理、编辑:潮阳发布
素材来源:潮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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