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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特产拇指生煎包,
淘宝找同款出来一堆花生米。可恶[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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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一胎生三男宝!哈哈哈哈!
#重庆头条# 你以为网购价格真的是最低价格吗?今天要不是亲身经历,我也会一直以为网购价格是最低了。我经常买这款经典有机纯牛奶。在京东上最便宜的一家是74.4元/箱,在永辉是65元/箱,盒马是59.9/箱,苏宁易购上最便宜是69.9/箱,但是今天路过这家小区门口的小超市,价格居然更低,只要58.8元/箱。
看来,网上的价格不一定是最低的,线下实体店现在的价格有可能比网店更便宜。
这样一看,网商价格成本比实体店更低,在成本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绝对优势,本应在价格方面就跟大多数想象一样是绝对最低的,但事实不然,你以为的最低价只是以为,而电子商务在垄断了流量之后,售价反而可能比线下实体店更高,因为商人始终设计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实体店是很多个商家一起把利润分了,但网商时一家把所有利润吃了。比方,实体店总共50元的利润被5家分了一家分10元,而电商一家就把50一家吃了,考虑到电商成本本身比线下实体高,最后一家电商真正吃的是55元。
事实证明,电商价格不一定比实体店便宜,有可能更高。只是很多人都习惯网购了,习惯性认为电商成本更低那售价就更低。
#数见成渝# #重庆爆料#
吃相太难看!我们支持打假,但不教而诛,直接可着不懂法律的农村人薅羊毛,太不应该!近日,重庆一女子卖了150份熟肉被买家以三无产品告到法院,法院判赔对方5万元。买家暂时赢得了官司,却受到了道德的谴责。
提及重庆,火锅、小面、酸辣粉等数不清美食立马上头。重庆盛产美食,觉得重庆人好像人人都会做美食。
说起做美食,忠县马灌白高村王女士的婆婆算得上是个好手。婆婆虽然没有上过学,但她很会做泡菜、黄荆麦酱、渣海椒、风豆豉、腊肉、香肠等各种农村美食。
王女士一直跟着婆婆学做美食。四五年前,她开起了“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网店,和婆婆及丈夫一起专门卖这些自制的风味美食。
一开始,“毛妈妈”的产品以泡菜之类为主,去年他们增加了粉蒸肉等传统扣碗类产品。
他们的美食,很受网友们欢迎。通过多年持续诚信经营,“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已是名声在外。
去年7月,居住在重庆市江北区的男子邵某买了三份熟肉后,又向她订购了150份扣碗类产品,包括粉蒸肉、烧白(即扣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总价4500元。
来了笔大生意!可把一家人高兴坏了。接到订单后,王女士一家就忙着采购买各种新鲜食材。忙活了几天,终于做好了。王女士将150份扣碗真空包装后发给邵某。
事隔两个月,王女士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她被邵某起诉了。对方称她出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要求退还4500元货款,并按货款的十倍金额予以赔偿。
一家人顿时懵了。然而,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卲某的诉求。然而,二审法院还维持了一审判决。
这让王女士一家人想不通,也很委屈。忙活了几天制作的美食,对方没说不好吃,也没提出质量问题,仅仅因为没贴标签,就得赔人家十倍的钱,实在太冤。
做过盐菜肉的人都知道,买肉、煮肉、炸皮、抄腌菜、蒸肉,每一步都是个麻烦的过程。卖方一份一份地做出来,150份做完真空包装后寄走,前前后后忙活几天,却要赔偿对方十倍的钱,情理上确实难以接受。
经媒体报道后,该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引来众多网友热议。
多数网友认为买家的行为貌似合法,实际出自恶意。买方一开始买了三份,发现没贴标签后,又下单150份。二次诱购大量的熟食后,起诉索赔。吃相太难看。法院不应该支持买家。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这是没吃出毛病,要是出了问题呢?舆论又会是一种形式。商家可以逃脱一次,就会有下一次。买家承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打假就是他的事业。法院应该支持打假人。
小编认为如果是职业打假人,就该正义傍身,把那些假冒伪劣产品都揪出来,老百姓肯定很支持。可王女士制售的熟肉,既美味又实惠,不是假冒,也不存在伪劣。
王女士的熟食只是形式上不合法。如果买方追求的是正义,发现后应该及时指出,帮他们改正一下。如果指出后,他们拒不改正,再去惩罚他们也不迟。
农民朋友大多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法律规定。如果你能真诚地帮他们指正,他们肯定会感激不尽。没必要动不动都上法院。否则,即使赢了官司又如何?
150份熟肉在哪儿呢?吃完了没有?再赔你十倍的钱,你拿着心里舒服不舒服?
多数网友也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了质疑。当然,大部分网友并不懂法。他们只是凭着朴素的感情来评论这件事情的。
网友说买家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坑钱。头3碗他已经知道是三无产品了。如果拿三无产品问题说事,卖家只应赔付买家3碗的钱。后期买的150碗具有明显的恶意不应当支持。
好在是150碗,要是有人故意下一万单呢,岂不是让卖家得倾家荡产了?法律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法律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
小编也认为,法律规定是死的,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但执法者的思想是活的,应该本着法律规定的目的作出裁决。
无论是《食品安全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目的都是打击假冒伪劣,保护正当权益。如果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生产者的正当权益也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打假任重道远,老百姓全力拥护。但以打假形式,达到不正当目的不应该支持。一、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是好事。正好可以借此案件,开展普法教育。
希望案件能够进入再审程序。通过再审,法院认真听取来自各方面的声音,努力调和原被告矛盾,最后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听个故事学点法律
#我要上 头条# #金粉社区# #重庆#
周六去了中华老字号展览会,有很多老字号参展,在天津展览区发现了祥禾饽饽铺的展柜,之前在网上有吃播推荐这家的点心,今天终于吃到了比淘宝店铺还优惠,16一盒,松仁奶酥,孩子很喜欢,包装也不错。有很多家知名品牌,桃花姬,杨铭宇黄焖鸡,还有重庆的火锅底料,全都买一赠一了。很划算。
解放碑勾起的记忆
第一次到解放碑是1986年初,那时刚耍朋友,所以一有假期就跟先生一起去新华路买从广州过来的水货及巴拿马裤子[呲牙]。好吃街两边都是卖吃的摊摊;最出名的就是一四一的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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