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加害者照片需要保护当事人 马赛克处理
受害者人都死了却不用被马赛克?
还有常常协寻失蹤或离家出走的也是打上马赛克!
这样是要大家怎样帮忙找人?
日本的容疑者没有打马赛克 美国是未成年才打马赛克
拜某大律师组成的所谓人权律师团体所赐
我们的媒体应该是全球最重视罪犯人权了
那些我们记忆中的经典"马赛克"游戏
网友评论:确实阿
这种马赛克的方式真的让人觉得很奇怪
台湾对犯人的人权已保护过头了
犯人虽有人权但不是无限上纲
既然犯法而变成犯人本来就该剥夺部分人权
记得当初的林奕含事件
也是有替林奕含打马赛克
有的没有
我也觉得很莫名
加害者不就是应该让大家知道长相才容易警惕吗
然后受害者不打马赛克难道不是二次伤害
简直莫名其妙
一味地重视加害者的人权
那怎幺保护一般善良民众的生存权
台湾的法律感觉不是在保护善良的百姓 而是在保护犯罪者 人权也都是只有罪犯才讲求的
本来就应该公布犯罪人的影像说
不然幺知道对方式通缉犯之累的
最好笑的是窃盗犯打马赛克
乾脆别报导算了说
对自己有利的假新闻就立刻备案立法
其他的就完全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