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有性骚扰防治的讲座来演讲
第一句一定都会问怎样算性骚扰
答案就是最简单的 觉得不舒服
也就是说你被看得很不舒服
你就可以告他
请问这概念正确吗?
面对职场性骚扰的正确态度和措施.
网友评论:前一阵子的法官性骚扰助理案 职务法庭判决
本来一审有罪二审改判无罪
因为当庭法官认为犯案的被告(本身也是法官)
只是意图发展婚外情未遂
谢谢!!还有很多 可以查询
ettoday/news/20180329/1138919.htm?ercamp=sorted_hot_news
ettoday/news/20180329/1138919.htm?ercamp=sorted_hot_news
大概就是有肢体动作或言语相关吧
当然还真的要你 觉得不舒服
真的週遭有发生过那种觉得不舒服就要追究别人的
性骚扰的定义真的太广了啦
有听过~觉得不舒服就算性骚扰
有些人讲话真的很爱动手动脚的
这真的是太难说清成一个定义, 容易造成争议的举动还是要小心为妙阿
用看的也能让人不舒服
那眼神表情倒底是要有多猥琐啊~@@
但这真的很难定义
有人不习惯被碰触的
有人勾肩搭背是ok的啊
要看当下整个情况啊
但不够熟的真的不要动手动脚的
老实说当下没反应
我认为就已经不算了
假如我今天被摸好了
隔两天说 我被摸不舒服 我要告你性骚扰
wtf
如过和对方不是很熟识就更不要乱开玩笑
因为不知道对方的个性和对玩笑的可接受程度
以免误触对方的底线
如果真的只是觉得不舒服就算骚扰,那全世界都在骚扰我~~
基本上扩大解释是没有错
但告不告得成是另一回事
定义没有错,但实际上还是要看状况
比方说我只看了对方一眼,没乱瞄,但对方就是觉得不舒服
这种情况只能说是对方自己的问题,总不能叫我哪里都不看,把眼睛戳瞎吧
可是...当你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
对方看你一眼就会让你非常不舒服了
个人觉得这个很难定义,不过如果能在事情发生的当下就立即做出反应,应该会比较好
听起来是有道理~但是这範围也太广了,肢体碰触,言语,甚至目光都有可能让人不舒服吧!!
感觉就是一种很主观的认定而已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不过别藉此来害人就好
理论上是这样说,但很难确定,有人敏感点,只是看她一眼就说不舒服性骚扰,会太过…也许帅哥看又不一样
觉得不舒服感觉太广,容易被滥用
像日本有诬告癡汉的现象
平时跟异性相处还是多注意自己言行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