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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然而,职工去公厕途中被车撞伤是否属于工伤却需要考虑多方因素。例如,是否是工作时间内,是否是工作职责范围内以及基于何种原因去公厕等。虽然职工在上班期间通常是属于工作范围内,但在去公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是否与工作相关需要具体审查。总体来说,判断职工去公厕途中被车撞伤是否属于工伤还需考虑特定的情况和职工的工作职责。
兰某是木板厂一名职员
这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去公厕上厕所
结果被厂区内倒车的货车压伤
经鉴定伤残等级为9级
随后兰某向区人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三个月后区人保局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认定兰某为工伤
木板厂不服,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认为兰某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和工作场所
其所受伤害系第三人倒车不慎造成
自称的“上厕所”也不属于工作原因
所以兰某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构成要件
算不算工伤?
请听法官讲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或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有争议焦点,一是兰某去厕所途经范围是否应视为工作场所,二是兰某是否因工作原因或履行工作职责受伤。
关于焦点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工作场所应指用人单位的所有办公区域,并不限于职工从事本职工作的车间或厂房。
工作场所应当既包括用人单位能够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还包括职工因工作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
本案中兰某去厕所的行为是一个人合理的、必需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因此兰某去厕所所途经范围应视为工作场所。
关于焦点二
因工作原因或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不仅包括职工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遭受的伤害,还应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遭受的意外伤害。
兰某所在的木板厂未给提供厕所,包括兰某在内的所有职工上厕所只能去木板厂区院落内的公共厕所。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工作条件出发,也应当认为兰某上厕所的行为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兰某为工伤
判决驳回了木板厂的诉讼请求
文字丨陈杰 李明红
编辑|周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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