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在古时候有一种刑法,就是把犯罪既不是特别严重,又不是很轻的罪犯给流放到偏远的地方。关于流放的起源,最早应该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经过几个朝代的迭代,到了唐朝,流放成为重要五种刑罚之一。既然是流放,那就需要官府派官兵押送,这些官兵们不仅要将这些犯人押送到千里之外,还要再重新返回。应该说很多人不会愿意干这个差事,但是为何很多衙役争相抢这个差事呢?
要知道,流放的地方一般都是流放到非常偏远的地方,要靠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上千里。且不论要走很远,而且押送犯人的衙役们在未来几个月要远离自己的亲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路上艰辛不说了,还有可能会遇见猛兽,可以说是一件苦差事。为何衙役们却都争抢着去?在古代,押送流放的女犯人,要走数千里这样的差事,衙役们更喜欢,这其中是有什么门道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是以下三个。第一个理由是古代的俸禄制度。在古时候,每一个差事的俸禄是不同的。对于这种要押送犯人去很远的地方的差事,干这份差事的衙役的俸禄可能会比在衙内的俸禄高很多。用现代的话来解释就是出差补贴高。古时候的衙役,别看穿着管家的衣服,在百姓面前耀武耀威的,其实他们的收入并不是很高,仅仅只能保证温饱。如果能有押送犯人的差事,自然会有很多人争抢,在押送的路上难免不能搜刮点油水出来,说不定还会有犯人的家属送来钱财让他们的家人过的舒服点呢,这样的美差谁不想做呢。
关于衙役押送犯人,在野史上还有一段奇妙的故事。说是一位衙役奉命押送一个女犯人,在路途上,这个女犯人和衙役们有说有笑,好像这是一段愉快的旅途。甚至在漫长的押送路途中,衙役爱上了囚犯。为了能和囚犯生活在一起,那位衙役杀害了另外一名衙役,和那名女囚犯隐姓埋名,过起了幸福的日子。或许会问,这样不会被官府追捕吗?在古时候,信息交流非常慢再加上押送犯人本就是一个非常耗时的工作,等知道衙役和犯人都失踪的消息,估计都要好久好久了,过了那么久,官府也没有再去追求的必要了。
衙役们喜欢押送女犯人的第2个理由是自在。押送犯人的路途上,最大的官就是这些押送犯人的衙役了,正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每天自由自由,不用听领导的吩咐全凭自己做主,每天想走哪里走哪里,想走多远就走多远。而且因为押送犯人又累又哭,回到衙门后也会安排一些轻松的活计,让他们享享清福,顺便和朋友们吹嘘一下路上的新鲜见闻。
第3个理由可能是押送的是女囚犯。为什么这么说呢?能被判流放的女囚犯有一些家境还是比较殷实的大户人家,这些人家的女人都是娇生贵养的,怎么吃得了流放路上的苦。不想吃苦就会让家人为自己打点,比如说提供马车,提供沿途的吃喝住等等。作为押送的衙役自然也跟着享受这样的福利待遇。一路好吃好喝的打到目的地,再坐着马车慢悠悠的返回,还有拿着高额的出差补贴,这样的差事哪里是苦差,根本就是美差。
结语这样看来,也就不能理解为什么衙役会争相抢押送女囚犯的差事。不过这也同样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层层盘剥和黑暗。这样的封建制度的结局必定就是灭亡了。